甚至剛才他邁過門檻,進入她就寢的裡間時,未嘗不曾在腦海裡期盼過。
或者說,預料過。
但當這情境真的發生的時候,他還是心悸。
可能是因為盼了太久,或者他喝了太久睡過去不會做夢的藥,以至於不敢相信已成真。
凌昭知道,此時此刻要得到她是如此地輕而易舉。
隻要伸出手,他那些狂悖顛亂的夢就都可以實現。
那些炙熱煎熬就都可以消失。
是她許他進來的,是她許他伸手的。
是她對他投懷送抱的。
可她……在他的懷中正發抖。
凌昭看得明白一切。
她今晚投入他的懷中,非是因為心悅他,而是因為信念的崩潰和走投無路的絕望,將他當作了救命的浮木一般緊緊抓住不放。
這是他想要的嗎?
凌昭想起夢裡她氤氲湿潤的眼睛,該有歡喜和羞澀,滿滿的都是情意,而不是恐懼破碎和孤注一擲。
凌昭伸出了手。
他真的太想抱住她,緊緊地在自己懷中,像夢裡那樣。
但他彎下了腰去,抄起她的腿彎,將她打橫抱了起來。
林嘉閉上了眼睛,她的眼睫都在顫。
凌昭抱著她走到床邊,將她放下。她才睜開眼睛,她垂下頭,手攥緊。
她真的隻能做到這裡了。
太羞恥。
凌熙臣卻沒有像她想的那樣做出進一步的舉動。他隻是在床邊坐下。
伸出手,攏了攏她肩頭微亂的長發。
“嘉嘉。”他輕聲道,“以後我照顧你,再不把你交給別人了。你不要怕。”
他輕輕拉上被衾,幫她蓋住了腿。
有些話不必非得用語言,一個動作也可以表達接受或者拒絕。
林嘉抬起眼看他。
皎皎君子,如日如月。
懸在天上,映在水中。
林嘉的淚水湧了出來。
“凌熙臣。”她聲音喑啞,“張安,張安賣了我!”
她伏在了被衾上,大哭。
她以為有了丈夫,就有了家。
結果丈夫賣了她。
若不是有凌熙臣,以後是為奴為婢,還是青樓為妓,都由不得她。
凌昭知道她哭什麼。
她其實從來不需要一個丈夫,她也不是為著張安哭。
她一直以來需要的,是一個落腳的支點。
譬如張家的小院。
以這裡為支點,她落地,站穩,扎根,撐起自己的世界。
這也是從前他支持她做的事。因為她信念堅定,不會為他而改變。
張安把這一切都毀了。
或者該說是,凌延把這一切都毀了。
這兩個人,一個性子軟弱無能,一個手段卑劣粗暴,他們聯起手來,摧毀了林嘉的世界,摧毀了林嘉的信念。
林嘉哭得傷心極了。
凌昭輕輕地撫著她的長發。
他後怕。
如果不是因為他身上束縛太多,行事急不得,如果不是凌延的手段粗暴直接,立竿見影地收效,那麼,摧毀林嘉的人就會變成他。
若那樣,那時他是否還有勇氣像現在這樣伸出手去碰觸她?
凌昭一時竟不知道是該憎凌延,還是該謝他搶先作了本該他作的惡業。
凌昭踏出正房的時候,一彎月亮掛得高高。
季白大失所望,咕哝了一句:“怎麼出來了。”
雖輕得隻有他倆能聽見,桃子還是狠狠碾住他的腳。
凌昭站在階上,抬頭望著彎月。
每個人都想要得到自己想得到的。
有的人為之努力,有的人行事卑鄙,有的人沒有擔當,有的人思慮著日後的日後,到底要怎麼償。
看看季白和桃子,他輕聲道:“她睡著了。”
哭著哭著,就那樣哭著睡著了。
他還為她拭去了眼角的淚。
他想,若她明天醒過來還投進他懷中,他就緊緊地抱住她再不放開了。
凌延好像做了一場夢。
他夢見自己殺人了,殺的還是自己的親大哥。
然後他見了鬼。
太驚悚了,以至於他突然驚醒過來。
睜開眼,看到的是陽光。太好了,鬼是不能見陽光的。隻是夢而已。
但怎麼會睜開眼就看到天空和日頭?
……
凌延猛然驚坐起,發現自己依然是在刀疤三交貨的院子裡,隻天已經亮了,不再是夜晚。
一轉頭,凌明輝的屍體近在咫尺。
夜裡隻看到血糊糊黑乎乎的一片,陽光底下看得清楚,那頭骨都碎裂了,裡面的東西都濺出來了。
有些東西隻能存在在暗夜裡,是不能暴露於陽光下的。
凌延隻覺得胸口翻江倒海地,他四肢並用地爬開,嘔吐了起來。
不是夢,原來不是夢。
他想起來了,他看到了很多黑色影子,鬼魅一般出現。
他當時太驚恐,爬著想跑,才轉身就後頸一麻失去了意識。
現在鬼沒了,凌明輝的屍體卻還在。他本來昨天晚上想把他和房子一起燒掉的。
這裡偏僻些,沒有繁華夜市,晚上外面路上沒人,正好做些殺人焚屍的事。
如今天都亮了,外面必定有人了,怎麼辦?直接跑嗎?
才想著跑,院門口出突然有人扯著嗓子高喊:“殺人了!有人殺人了!快來人呀!!!”
凌延驚恐望去,有人已經探頭探腦。
很快就有大膽的人進來看了,看見了凌明輝的死狀,都扛不住要嘔。
“抓住他!抓住他!”人們喊著。
“不,不是我!不是……”凌延無力地企圖辯白。
帶血的半塊青磚就在旁邊地上,那上面還有他的血手印呢。他衣衫、臉上都還有濺的血。
“報官!報官!”
“先捆起來!”
“嘔~~~~”
“別看了!找個席子先蓋起來!”
第 133 章(懲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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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月三十才是休沐日, 今天才是二十九,凌尚書是從公房裡趕回到府裡的。
凌六爺迎上來,稟報:“已經派人去請族長了。”
尚書府三房的十二郎殺了人, 被殺的也是凌氏族人,關系上來說, 是遠房堂兄。故這個事, 族長也得出面。
凌六爺頓了頓,道:“苦主是東樓十七嬸,被殺的是她的長子。”
凌尚書貴人事多,也不是很能理得清這些邊邊角角的遠房親戚, 隻覺得聽著耳熟。因親戚的事若要求助尚書府, 通常到管事那裡或者老六那裡就已經能解決了, 通常到不了他這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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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六爺一看就知道老爺子記不得了, 提醒道:“十二郎親生的那家。”
凌尚書腳步突然頓住, 吃驚地看向凌六爺。
凌六爺點頭:“被殺的是他親生兄長, 喚作凌明輝。”
兩個人一路走, 凌六爺一路給凌尚書補充信息:“說是賭債糾紛。照十二郎的說法,是他那兄長誘他去賭,欠下了賭債。兩人撕打起來,失手誤殺了。隻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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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咳。”凌六爺道,“仵作驗屍, 凌明輝後腦碎裂,兇器是一塊青磚。十二郎……十二郎無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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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曾在大理寺任職,於刑律案件都不陌生。這一聽便知, 哪是什麼“撕打誤殺”, 這是背後襲殺。
兇器是一塊青磚,大概率是臨時起意。
但臨時起意也是故殺, 即故意殺人。與失手誤殺的過殺,即過失殺人,完全是兩回事。
一個判斬,不可收贖;一個判絞,可收贖。
凌尚書來到廳中,廳中等著他的是應天府推官。
推官道:“府臺令我給大人先通個氣兒,具體怎麼定,下午府臺大人親至再議。”
因嫌犯和死者同族,又是大族,官府都得和宗族協調著來,不能隻憑律例判案。
一些雞鳴狗盜的小事,宗族若願意,內部就可以處理消化。地方官員也樂意如此,這樣他們的任期內“案件”發生數就會少。
時下考核官員政績,案件發生數、訴訟發生數都是考核標準。
所以應天府尹要等著凌氏族長到了再一同議。族長在城外,這一去一回,就得下午了。